《台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17-12-06访问次数: 字号:[ ]


为了进一步增强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台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送审稿)全文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17年12月1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台州市发改委社会发展处(台州市政府行政大楼1508室),联系电话:88511659,传真:88511659,电子邮件:tzfgsh8851165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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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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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台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五年行动计划

(2016-2020年)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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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那时,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2017年10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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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

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为新时期台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扣住“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深入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工程,标准化、清单化、规范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现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省发改委工作部署及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情况,开展编制了《台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高举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导向,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三大历史任务”为新使命,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深入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工程,标准化、清单化、规范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在公共事业性、基本民生性、公益基础性、公共安全性等四大重点服务领域取得新成效,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障基本,突出重点。充分发挥基本公共服务兜底作用,切实解决市民基本生存及发展需求,合理引导预期,科学确定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及标准,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文化体育、基本劳动就业创业、基本社会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公共安全服务等需求的提供。

坚持统筹资源,普惠共享。统筹运用各领域各层级公共资源,推进科学布局、均衡配置和优化整合。引导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向社区层面倾斜,向弱势群体倾斜,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转变,逐步缩小服务标准差距,推动城乡区域人群共享发展成果、品质生活和现代文明。

坚持政府主责,社会协同。确立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导地位,不断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财政投入机制。积极引入政府购买等有效供给方式,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并提供服务,扩大供给合力。

坚持改革创新,提高效率。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法制化,构建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效益和群众满意度。加快推进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模式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中的运用,提升体系的整体运行效率。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较为健全,城乡、区域和不同社会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标准和水平基本达到均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率走在全省前列,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达到95%以上。

供给规模持续增加。各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工程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不断创新,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更加丰富、结构更加合理,基本公共服务资源总量和优质资源规模明显增加。

标准体系更加完备。从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出发,将社会共识度高、符合制度化和标准化要求、能够持续和均等化提供的项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基本公共服务“台州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并实现动态调整,社会保障“兜底网”更密更牢。

资源配置更加均衡。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和弱势群体倾斜力度进一步加大,资源共享水平逐步提高,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进一步提升,城乡、区域间、不同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市民能够就近享受高质量的基本公共服务。

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有效建立,绩效评估、运行监测和督促检查机制更加健全,多元供给机制及资源配置机制更加完善,服务和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明显提升。

1台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水平主要指标

指标

2015

2020

属性

责任单位

公共事业性服务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9.9

99.9

约束性

市教育局

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23.4

31

预期性

市教育局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97.5

98.5

预期性

市教育局

人均预期寿命(年)

79.12

79.3

预期性

市卫计委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6

2.9

预期性

市卫计委

每千人口床位数(张)

4.1

5.53

预期性

市卫计委

经常参加锻炼体育人数比例(%

38

40

预期性

市体育局

县级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量

0.63

1

预期性

市文广新局

人均年观看文博展览、文艺表演

(场次)

7.88

8

预期性

市文广新局

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

99.72

99.90

约束性

市文广新局

基本民生性服务

城镇登记失业率(%

3.44

<4

约束性

市人力社保局

新增城镇就业人数(万人)

{30.41}

{25}

约束性

市人力社保局

企业劳动合同签约率(%

95

99

预期性

市人力社保局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70

>95

约束性

市人力社保局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95

约束性

市人力社保局

每千名老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张)

38.4

50

预期性

市民政局

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

24.58

25

约束性

市建设局

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

90.23

96

预期性

市残联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98

预期性

市民政局、市残联

公益基础性服务

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13.6

30

预期性

市交通局

农村公路等级化率(%

98.4

100

预期性

市交通局

具备条件建制村客运车辆通达率(%

94.72

100

预期性

市交通局

地表水县控以上断面水质好于类的比例(%

65.5

70

约束性

市环保局

省控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

54.5

83.3

预期性

市环保局

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预期性

市环保局

市区年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

90

92

约束性

市环保局

城市(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

/

90

约束性

市城管局

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建制村覆盖(%

79.79

100

约束性

市农办

公共安全性服务

主要食品检验合格率(%

95.5

96

预期性

市市场监管局

主要药品检验合格率(%

97

98

预期性

市市场监管局

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70.08

80

预期性

市市场监管局

公众药品安全满意度(%

70.08

85

预期性

市市场监管局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0.13

0.11

约束性

市安监局

备注:{}为五年累计数

二、“四大”行动任务

(一)公共事业性服务普惠行动任务

1、基本公共教育

坚持教育优先,维护教育公平,健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制度,加快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高水平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保障全市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普及化发展水平。

学前教育。全面实施台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二轮、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公益性和普惠性幼儿园,强化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适应全面二孩政策需要,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落实城市住宅小区、农村地区、贫困地区等配套幼儿园建设,确保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建立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机制,促进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义务教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推进建设标准、教师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等政策城乡全覆盖。探索建立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协作机制,推进实施名校集团化、城乡教育共同体等建设,完善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制度,重点落实校长、骨干教师交流和人事关系随迁政策。深入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和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探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制度,保障其受教育的公平机会。加大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初中毕业生升入优质普通高中机会,引导生源均衡配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贯彻执行《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纵深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积极改造薄弱高中,完善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帮扶交流制度,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到2020年,全市特色示范普通高中占比达到80%以上。完善职业教育体系,重点支持县(市、区)职教中心(园区)建设,有效扩大职业教育总体规模。健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继续教育。统筹利用各类职业教育资源,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从学习到工作各个阶段的终生教育体系。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认定转换机制。充分发挥台州社区大学的作用,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完善覆盖市、县、乡(镇)、村(居)在内的四级社区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台州老年开放大学的作用,促进教育资源向老年人开放共享。(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特殊教育。建立健全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段教育比较完善的特殊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台州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教育辐射功能,重点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延伸,增加残疾人受教育机会。大力支持台州学院、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与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合作举办适合残疾人就业的专业及实训平台。加强与医院、社区卫生中心及各类康复机构合作,探索教育与医疗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增加特殊教育投入,改善学校资源教室条件,配备必要设施设备。加大对特殊学校学生的教育资助和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残联)

专栏1:台州市基本公共教育五年提升工程

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工程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生均经费补助、政策优惠倾斜等方式,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实施学前教育扩容工程,到2020年,普惠性幼儿园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

推进农村薄弱学校、民办学校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提高农村山区学校的标准化水平。到2020年,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成率达到96%以上,学校的管理品质进一步提升。

中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

建设15个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共享的高水平实训基地,建成20个产学研联合体(校企合作共同体),评出40个现代学徒制优秀项目。

现代化成人(社区)学校工程

充分利用现有成人(社区)学校和职业技术培训机构,构建实用技术培训和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综合教育服务平台,到2020年,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成人(社区)学校全部建成省标准化成人(社区)学校。

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工程

采取定期交流、提任交流、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符合交流条件的校长原则上均要进行交流,符合交流条件的骨干教师每年参与交流的比例应不低于15%

智慧教育立体化

工程

加大智慧校园环境建设投入,建成台州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智慧校园建设,建成30所省、市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智慧校园,到2020年,教育城域网骨干网络带宽拓宽至5G,全市70%以上中小学校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基本建成数字化校园。

2、基本医疗卫生

大力实施“健康台州”战略,着力优化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切实提高全市人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健康基础,提供健康保障。

基本医疗服务。根据城乡居民“20分钟医疗服务圈”要求,合理规划和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深化基层医改,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降低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费用占比。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行分级诊疗模式,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格局,到2020年县域范围内就诊率达到90%,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比例达到65%。建立“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积极承接沪杭温三甲医院资源下沉,推进市级三级医院下沉县(市)和中心镇,县(市)医院下沉乡镇,形成梯度下沉格局。推进医疗联合体、联合住院分部等建设,创新多层级医疗机构的管理体系,到2020年全市成立15家以上医疗联合体。全面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到2020年实现规范签约服务覆盖50%人口。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落实中医药优惠政策,强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推广中医药在全民医疗及健康管理中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规范实施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合理扩大覆盖范围,建立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稳定增长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和均等化水平。建成台州市公共卫生中心,完善基层公共卫生综合服务网络,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提高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等疾病的监测、防控能力。健全院前急救系统,按要求每18-50平方公里设置1个急救站点,建立统一的院前急救信息网络平台,完善市、县(市、区)、乡镇急救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开展精准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实现全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全覆盖。加强血液质量和安全管理,每千人口献血量达到全省中等水平。(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推进各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优化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创新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加强优生优育优教服务,深入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政策,将22种主要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5‰以下。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保证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2以下。积极落实流动人口纳入当地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管理。强化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工作,普及再生育门诊,落实高危孕产妇管理协作机制,减少高危妊娠风险。继续实施城乡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等重大项目。有序开展幸福家庭创建,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创新对计划生育残疾死亡家庭扶助方式。(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专栏2:台州市基本医疗卫生五年提升工程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中心城区根据三区两市协同发展要求,推动优质医疗资源集聚,提升中心城市医疗服务能力。临海、温岭将以台州医院、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为分支点,形成台州市北翼和南翼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副中心。玉环市和仙居、三门、天台县依托省级、市级医院对口帮扶,将人民医院打造成县域诊疗中心、医学检验和影像诊断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实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每8—10万服务人口建设一个乡镇中心卫生院,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加强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步伐,建立台州市产前诊断中心和孕产妇、新生儿抢救中心。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启动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南部院区建设项目,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天台院区力争达到三甲专科医院标准;扩大仙居、黄岩、温岭精神专科医院办院规模,力争创建三乙专科医院;临海、三门等县市加快精神专科医院建设,实现台州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全覆盖。

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推进县级中医院标准化建设,全市9个县(市、区)中医院均基本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其中温岭市中医院保持三级甲等水平,台州市中医院、临海市中医院争取达到三甲标准,黄岩区中医院争取达到三乙标准。健全中医药基层服务网络,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加强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配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工程

完善卫生应急管理网络,市、县两级设立卫生应急工作办公室,各疾控中心和二甲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成立相应的机构。建设院前急救体系,急救中心(分中心、站)按每5万服务人口(包括外来人口)1辆的标准配置救护车。加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能力以及重大活动医疗卫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做好装备物资的更新和轮储,达到动态平衡。

优生优育优教促进工作

根据浙江省统一标准和要求,全市建立22个省级三优示范点,确保目标人群三优教育和培训的覆盖率达到80%以上。健全县乡村三级出生监测网络,建立出生人口特别是流动人口动态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把握出生人口动态。增强乡村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职能,统筹乡镇(街道)卫生计生资源,建立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人才强卫工程

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启动实施专科医师和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精神医学、产科、儿科、康复、药学、老年医学、老年护理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实施卫生高层次人才遴选培养工程,到2020年,遴选培养卫生领军人才不少于5名,卫生创新人才不少于30名,医坛新秀不少于70名。推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2000名卫生人才。

互联网+”工程

打造健康一卡通,凭市民卡或健康卡实现预约挂号、就诊检查检验、诊间结算、结果查询等功能。建设健康台州门户,全面建成市、县两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基础数据互联互通、授权应用。建设互联网医院和区域医学检查检验中心,实现远程医疗、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推进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建设。

3、基本公共文化体育

按照“和合圣地”的城市发展定位,丰富公共文化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构建覆盖城乡、保基本、促公平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打造书香台州和体育强市,切实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求和体育健身需求,提升人民群众的文化体育素养。

公共文化。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台州大剧院、非遗馆、美术馆等体现台州特色的文化设施。继续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体系,文化联盟,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以及农村文化礼堂等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开展面向基层的群众文化活动,坚持公共文化资源向农村地区、海岛地区、贫困地区等基层偏远地区倾斜,深化“文化走亲”、汽车流动图书馆、文化下乡等流动服务机制。开展面向特殊群众的公益文化服务,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打造供需对接的数字化互动平台,推行“菜单式”、“订单式”公共文化服务。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推进台州市文化遗产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广播影视。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传播体系,拓宽广播电视资源传输渠道。推进无线数字化全覆盖,巩固提升无线广播电视覆盖效果和服务质量。增强节目有效供给,鼓励开办农林养殖、卫生防疫、运动健身、地方文化等面向基层的服务性广播电视栏目。保障城乡低保户和特殊困难群众免费或低价收看有线数字电视,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继续开展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推动农村集镇多厅影院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台州广电总台)

新闻出版。大力开展全民阅读行动,向读者推荐更多优秀出版物。重视残障人士、外来务工人员、贫困地区居民等特殊群体的基本阅读权益保障,加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题材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与出版。深入挖掘台州独特的和合文化元素,打造体现山海水城、和合圣地魅力的动漫作品和文学作品。(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全民健身。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管理,结合城镇化发展统筹规划空间合理、布局完善的体育设施,并推动所有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100%向社会开放,在全省率先建立“10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1平方米。新成立各类体育社会组织100个,促进体育组织网络向基层延伸,实现乡镇(街道)体育社会组织全覆盖。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和赛会,推进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40%并持续增长。全面推进国民体质监测,实行科学健身指导,实现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90%以上。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关注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特殊人群体育需求,适时举办老年人运动会和残疾人运动会等。(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专栏3:台州市基本公共文化体育五年提升工程

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工程

重点建设台州市大剧院、非遗馆、美术馆,椒江区文化艺术博览中心(文化馆新馆)、黄岩区博物馆及图书馆、路桥区中央山体育文化公园。加快临海市文化广场综合体、温岭市文化中心、玉环市图书馆新馆及博物馆、天台县公共文化综合体、仙居县城市文化综合体、三门县剧院和博物馆等项目建设,建成一批标准较高的县(市、区)级文化设施。加快乡镇文化设施建设,每个乡镇(街道)设置综合文化站,全市80%以上行政村统筹建有多功能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成1000家以上农村文化礼堂。

全民阅读工程

建设一批和合书吧(24小时自助图书馆)。推进公共图书馆总分管制,实现市、县(市、区)公共图书馆和乡镇图书分馆、农家书屋等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将符合条件的农家书屋作为图书馆分馆。开展公共阅读+”的社会化建设模式,与车站、机场、社区等合作发展文化e项目,推进城乡公共阅报栏(屏)、漂流书亭建设。加强流动图书馆建设,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配备1台以上流动服务车,每年下基层次数不低于50次,县级公共图书馆对乡镇图书分馆每年不少于4次。各级政府积极培育阅读月、阅读周、地方书展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全民阅读品牌。鼓励新闻媒体积极开办阅读专栏专题。支持成立民间读书组织和阅读志愿服务队伍。

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工程

建设台州数字图书馆、台州数字文化馆、台州数字博物馆及6个以上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建设网上非遗展示中心。加快综合性多终端一站式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平台“台州文化云”建设,推进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共享。完善乡镇、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的配套数字文化设备,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乡镇(街道)全覆盖。对接省书香浙江和博雅书房公益阅读移动客户端建设。推动台州日报社等出版单位打造新媒体工程、数字内容服务产业链、社区网站等具有广泛传播力的新媒体。

全民健身网络设施建设工程

新建临海市全民体育健身中心、温岭市全民健身中心、玉环市新城体育中心等大型体育场馆项目;推进城乡社区多功能运动场普及,在全市建成100个社区(村居)多功能运动场。实施小康体育村升级工程500个,省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2个,市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30个左右,乡镇(街道)全民健身中心、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体育休闲公园)、轮滑公园等14个。加快台州市区慢行系统、台州市高线公园黄岩永宁江绿道、玉环市绿道网、三门县健康步道、始丰溪绿道等项目建设,促进群众健身与大自然结合。

(二)基本民生性服务惠民行动任务

1、基本就业创业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职业培训,维护合法劳动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公共就业服务。突出就业政策普惠性,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促进全市劳动者就业。全面实施就业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等免费服务,开展对困难人员和特定群体的专项服务。强化就业失业调控,完善用工需求、人力资源供应、失业动态监测平台,研究制订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健全就业援助制度,探索制定差别化就业援助方案,落实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兜底帮扶责任,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创业服务。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等机构作用,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农村电商创业等提供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全程化服务。加快创业项目库、创业导师库、创业培训师资库的“三库”建设,建立创业辅导制度。降低创业门槛,推进新创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便利化,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力度,降低新创企业税费负担。推进孵化园、创业园、电子商务园和创业一条街的建设,积极发挥创业平台作用。(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职业技能培训。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结合台州市汽车制造、现代医药、高端装备等一批产业的转型升级、扩能提质,开展各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统筹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建立以职业技工院校、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载体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推进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劳动权益保护。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以全市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继续深入推进“双爱”活动,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提升和谐劳动关系指数。健全最低工资标准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开展“台州无欠薪”行动。加大对劳动用工、休息休假等领域的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推进企业内部调解组织和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调解与仲裁衔接机制。(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专栏4:台州市基本就业创业服务五年提升工程

就业援助工程

建立对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的一对一帮扶机制,帮助1.5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为低保家庭、孤儿、残疾人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上岗的,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扶持发展一批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

创业引领工程

鼓励新建或利用闲置场地改造建设一批面向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残疾人等群体的创业园,确保每个县(市、区)建成1家以上创业基地。对创业园建设按规定给予主办方一次性建园补贴,创业园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孵化服务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孵化补贴。针对不同创业群体的特征,分别确立创业培训教学点,开展合适的技能培训。

就业失业监测预警工程

探索构建市县两级就业失业监测预警体系和失业预警应急处置工作体系。优化动态监测点,增加新型行业,扩大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小企业监测数量。建立失业预警指标体系及预警模型,实时发布失业预警信息,为失业调控提供依据。

技能台州培训工程

以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台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加大政府投入,建设省级技能人才培养公共实训基地。设立与传统优势行业相结合的课程,实施以失业人员、城镇新生劳动力、农村转移劳动力等为重点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快台州技师学院、台州第一技师学院、三门技师学院建设,完善职业教育网络体系。

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构建面向全市的就业信息服务公共网络平台,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全程信息化,实现各类就业信息统一发布和信息监测。建立全市城乡人力资源基本信息数据库,并实施动态更新。

2、基本社会服务

建立健全基本社会服务制度,保障城乡居民尤其是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和平等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兜住民生底线,逐步实现基本社会服务覆盖城乡、全民共享。

养老保障。进一步深化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快社会福利院和乡镇(街道)敬老院升级改造,提升服务质量。推广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引进知名机构(企业)托管,提高运营效率。探索发展社区嵌入式“微型养老院”,解决老人就近就便、原住养老的需求。强化养老服务业“市场化+”理念,培育发展具有台州特色的专业养老服务组织。发展智慧养老,建立集信息管理、“一键通”紧急呼叫、需求响应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养老服务网络,为空巢、高龄、失能及家庭困难的居家老人提供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加快养老医卫融合发展,推进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提供老年病、康复和临终关怀等服务。推广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住房保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供应体系,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城镇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稳步扩面,货币化保障成为主要方式。落实台州市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加快改造城市老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等,同步推进市政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稳步扩大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面,在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和城镇居民同等住房救助和住房保障;未在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按照合法稳定就业等条件,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农房救助工作机制,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和标准;扩大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范围,机构孤儿享受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社会事务。建立健全公民婚姻信息数据库,在婚姻登记信息实现全国联网的条件下,探索开展异地办理婚姻登记工作,打破户籍地限制。健全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完善儿童被收养前寻亲公告程序,建立收养能力评估制度。推进台州市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建设,完善殡葬基础设施,提高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扩大殡葬基本服务受益范围,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开展台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提高地名管理规范化水平,完善台州地名地理信息系统。(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公共法律服务。依托台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力推进惠及全市城乡居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服务供给机制。充分发挥台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问法说事”联络员的涉法服务枢纽作用,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范围,为民众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教育等法律服务。尽快完善农村法律援助机制,扩大基层法律援助覆盖面。(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专栏5:台州市基本社会服务五年提升工程

养老机构结构优化工程

全面完成市、县(市、区)两级社会福利机构的新建(改建)工作及街道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重点发展护理型床位,实现养老机构结构性调整。到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达到40张,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不低于50%,民营机构床位占比力争达到70%家院互融机构占养老机构总数达10%

居家养老服务优化工程

实现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常规性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全覆盖,形成20分钟左右的居家养老服务圈。到2020年,每个城乡社区都建有一个功能健全、管理规范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967890”一键通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全市,专业养老服务组织(团队)达20个以上。

保障性安居工程

2020年改造整治各类棚户区(含旧住宅区、城中村和城镇危房)住房8万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保障5.5万人,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25%;基本满足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需求,基本完成现状存在的集中成片城镇棚户区改造。

城中村改造工程

重点推进城中村(旧村)改造,五年基本完成台州市区重点区域范围92个城中村改造,总建筑面积约856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339亿元。

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推进和完善台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健全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建立首问责任制度,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保障;县(市、区)依托司法行政机关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依托司法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

3、基本社会保障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福利体系,健全优抚安置政策,努力在全省率先建立覆盖城乡的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有效率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全面实施全民登记参保计划,不断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制度,推进社会保险由广覆盖向全覆盖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完善被征地农民、海洋捕捞渔民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经办管理机制,将各类群体纳入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在巩固现有待遇的前提下,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提高向大病和困难人群倾斜;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金确定机制,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建立失业保险基金的预警监督机制,将失业保险金占最低工资的比例提高到80%。健全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着力提高工伤保险参保率。到2020年,争取全市城乡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5%以上,医疗保险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6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5万人。(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社会救助。建立健全以城乡低保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等为重点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建设,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和价格补贴机制,适当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提高医疗救助保障能力,加大对重病重残人员的救助力度,争取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达到100%。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保障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及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众。(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社会福利。以老年人、残疾人、儿童为主要对象,建立健全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体系。健全高龄老年人补贴制度和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增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台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强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康复补贴等福利补贴制度;健全残疾人托养照料服务体系,到2020年争取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目标人群机构托养、庇护照料服务比例达到80%以上。建立完善以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重残重病儿童康复补贴制度、收养寄养孤残儿童家庭补贴制度等为重点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统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乡镇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儿童之家等福利机构建设,拓展儿童福利综合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妇联)

优抚安置。根据台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完善优抚政策,健全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各类优抚对象保障水平。做好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的经济补助、岗位安置、就业服务、教育培训等接收安置工作。将优抚安置对象优先纳入社区、养老、医疗卫生等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优抚安置对象社会化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专栏6:台州市基本社会保障五年提升工程

全民参保工程

建立全市实时联网、信息互通、数据动态更新的全民参保登记数据管理机制,夯实全市社会保险基础信息库。充分应用全民参保登记成果,推进经办管理服务的精准化,推动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为到2020年基本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提供基础支撑。

社会保障卡工程

建立台州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全面支持跨地区用卡,实现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全业务领域的普遍应用和政府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实现一卡多用、一卡通用。到2020年,实现社会保障卡发卡数量达到600万张以上,基本实现全覆盖。

残疾人共享小康

工程

重点实施残疾人兜底保障、医疗康复、福利补贴、住房保障、就业增收、特殊教育、文化体育、权益保障、无障碍、服务能力、基层基础、友好环境等方面,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群的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残疾人群的合法权益。

儿童福利机构优化工程

依托台州市儿童福利院,将全市孤残儿童集中养育照护。努力打造全省一流的儿童福利示范窗口,提供多功能、专业化、高品质的集养育、治疗、康复、教育于一体的服务。

(三)公益基础性服务共享行动任务

1、基本公共设施

加强公共交通、基本信息服务、供水供电供气、基本生活设施等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公共交通。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和城乡客运市场化运营的有机结合,实施城乡客运公交化和公交一体化发展,推进全域公交发展,实现客运村村通。加快市域铁路和有轨电车建设,优化公共自行车网络布局,实现轨道公交、公共自行车、常规公交等多层次公交方式协同整合。加快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增加公交站点,加密线路班次,延长服务时限,继续实施公交专用道,提高公交分担率;推广定制公交服务,覆盖市区公交盲区。统一规划国家、区域、集散型三级综合客运交通换乘枢纽,提高换乘便捷性。实施城市交通治堵工程,整治市区“四小车”,推进城市道路人行过街设施建设,打造“畅通台州”。(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

基本信息服务。加强邮政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全面建成市、县、乡(镇)、村四级综合服务网络,实现“乡乡设所、村村建站、户户建箱”“直投到村、转投到户”。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光纤到户以及农村宽带普及,打造“宽带台州”;实现“i-zhejiang”免费WiFi在重点公共场所与公共区域广泛覆盖,深化“无线台州”建设。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进一步落实数据存储和交叉容灾备份,加快新一代信息安全防控技术推广应用,确保信息化推广应用走健康发展之路。(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邮政局、市委宣传部)

供水供电供气。加强对长潭水库、牛头山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源的综合保护。实现城镇应急备用水源全覆盖,保障城乡供水能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加强农村供水管网改造,积极与城市管网对接,推广集中供水为主、分散供水为辅模式,健全农村饮用水监测网络,实现农村供水标准化、规范化,新增农村饮水提质增效人口38.3万人以上。加快海岛地区海水淡化工程,提升海岛供水保障水平。建成500KV岙坑变、台州三门核电二期500KV送出工程等,完善中低压配电网优化建设,同步推进配电网和智能电网建设。推广海岛地区风光互补发电模式,满足岛上日常用电需求。加快天然气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管道供气工程,提高天然气输配率,力争建成103公里以上的台州市网天然气管道。(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供电局、市建设局)

基本生活设施。加强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统筹完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文化礼堂、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区多功能体育运动场等设施功能,为城市社区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以及农村社区的空心村落、空巢家庭、留守人群提供社区照顾、社会救助、劳动就业、卫生计生、安全教育、关系调适等“一站式”社区服务。鼓励商业机构、家庭服务机构等开办超市、便利店、餐饮、家政服务、洗衣、维修、再生资源回收、中介等连锁网点,提供质优价廉的家庭服务,形成便捷的社会生活服务圈。巩固放心农贸市场创建工作成果,优化农贸市场网点布局,推进放心市场从城区延伸至乡村。(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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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7:台州市基本公共设施五年提升工程

农村公路改造工程

重点对农村公路进行提升改造,包括农村联网路、窄路面村道拓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等,消除事故黑点,完善公路防护设施,改造危桥,全面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邮政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提升县(市、区)城市功能新区以及农村、偏远山区和海岛地区营业网点覆盖率和设点密度,推进村邮户箱建设,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建设集农资、邮政、电信、报刊、充值、订票和其他服务综合性村邮站,推进全市城镇居民楼信报箱全覆盖。力争到2020年新增社区智能投递终端1000个。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全面推进台州城乡新建住宅小区、商务楼宇、园区、学校、医疗卫生机构、车站及大型公共设施等建筑(群)光纤宽带进楼入户,继续实施城乡小区光网普及提速改造,完成光进铜退,城域网出口宽带达5000Gbps。加快4G网络基站建设,基本实现全市乡镇、行政村、自然村网络全覆盖。进一步完善覆盖公共服务场所的无线局域网(WiFi)建设,提供高品质的免费无线接入服务;鼓励公交、出租车等车辆完成车载无线设备安装,加快车辆移动无线局域网接入服务。

水资源保障工程

完成朱溪、方溪、盂溪、东屏4座大中型水库工程建设,新增年供水能力2亿立方米;同步推进温岭白龙潭水库等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完善多水源联合供水体系,重点实施台州市三期供水等骨干引调水工程,受益人口340余万人,新增年引水量1.49亿立方米。

2、基本环境保护

深入实施“811”美丽台州建设行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目标,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逐渐形成符合市情、涵盖全面、覆盖城乡的生态环保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助推“美丽台州”建设。

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实施《台州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全力做好水、大气、土壤环境综合治理。深化“五水共治”,实施城乡河道综合整治和生态治理,全面消除黑臭河和县控以上劣Ⅴ类水质断面,确保实现全市重点源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城区污水零直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基本全覆盖。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调整能源消费结构,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实施工业废气治理、重点行业工业企业VOCs、汽车尾气、城市扬尘和农村废气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落实《台州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推进重点区域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面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快固废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基本全覆盖。加强海水养殖污染和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实施海上“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有效保护海洋环境,切实改善近岸海域水质。(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五水共治办、市农办、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经信委、市港航局、市海事局)

资源节约利用。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中水回用,积极创建节水型社会。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强化城镇建设、工业建设、住宅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节地工程实施。大力推进节能降耗,重点实施重点企业节能、落后产能淘汰、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商业及民用节能、公共机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等节能降耗推进工程。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倡导节约型生活消费方式。(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经信委、市水利局)

生态保护建设。坚持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地位,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强化对国家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生态功能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封山育林地等建设与保护。深入推进平原绿化、珍贵彩色健康森林建设,推进森林扩面提质,到2020年争取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2.3%。深化“四边三化”行动,巩固提升公路边、河边、山边、村边等区域洁化、绿化、美化整治成果。继续深化生态示范创建,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到2020年争取省级以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比率达到33%。强化实施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村道硬化、村庄绿化等生态环境保护基础项目,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向偏远村、薄弱村和小规模村拓展,逐步实现全市范围生态环境改善提升。(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农办、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旅游局)

专栏8:台州市基本环境保护五年提升工程

五水共治

加快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农业源和工业源废水治理,切实削减废水污染物排放,加强河道生态补水,推进河道综合治理,切实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到2020年,确保全面消除劣类水体,确保完成水十条考核目标,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确保70%以上,全市地表水县控以上断面水质好于类的比例达到70%,省控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3.3%

三改一拆

全面开展对城市规划区内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的改造,拆除全市范围的违反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违法建筑,使旧住宅、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全面推进,违法建筑拆除大见成效,新的违法建筑行为得到全面禁止,所有县(市、区)实现基本无违建。

四边三化

开展四边区域”“三化问题大排查、大清理,全面完成四边三化整治项目,四边区域环境面貌逐步改善。彻底消除沿边沿线脏乱差问题,建成环境优美的绿道网、景观带、致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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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安全性服务提升行动任务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深化平安台州建设,完善以社会治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安全、防灾减灾、应急管理、气象服务为重点的公共安全服务,构建安全和谐的生存发展环境。

社会治安。强化“平安台州”建设,完善新型社会治理防控体系。构建以信息化、智能化为支撑的立体化治安大防控体系,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等感知系统建设、联网和应用工作,逐步实现城乡视频监控一体化和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全覆盖。加强重点行业治安防控管理,强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流向监管,加快寄递实名登记信息系统深度应用。加强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设,加强网络安全和网络舆情应对,建立网上网下维稳联动机制。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管控。(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安全生产。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重点加强对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重要管线等重点区域和高危产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抓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企业、油气输送管道、港口危险货物、区域性火灾等重点领域、区域重大隐患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强化乡镇(街道)、开发区等地方政府派出机关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创新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手段,定期组织领导干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港航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城管局、市发改委)

食品药品安全。强化城乡居民食品药品与消费安全保障,建立覆盖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严密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建立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延伸到乡镇农村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健全风险监督预警、流行病学调查、食源性疾病监测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原产地可追溯和质量标识制度,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加快推进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以及临海、温岭、玉环、三门、天台、仙居等各县(市)级食品检测中心建设,提高食品药品监督检查频次和抽检监测覆盖面。建立市级食品药品安全巡视制度,定期巡视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指数”指标体系,定期发布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加快融入“信用台州”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建成食品药品信用监管体系,扩宽社会监督渠道。(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计委)

消费安全。健全消费安全保障体系,创新消费维权管理机制,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确保消费者享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人身财产安全。健全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规范市场准入,增强商品和服务信息公开透明。规范商品定价,全面推行明码标价、推动明码实价。净化线上线下购物消费市场,加强实体购物和网络购物安全保障机制建设,确保消费者支付安全。充分发挥台州消费者举报投诉中心的维权作用,建立完善消费争议快速处理绿色通道和消费维权窗口,畅通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渠道。(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防灾减灾。全面落实《台州市防灾减灾行动方案》,完善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落实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效、运转高效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城市综合防灾系统,合理配置公共消防设施装备,加强消防监督检查,着力消除火灾隐患。提高对自然灾害和重大公共事件的预警能力,做好台风、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加强港口危险品安全、化工医药企业等安全事故专项应急。规范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加快形成市、县(市、区)、乡镇、村(社区)四级避灾安置体系。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统筹安排实物储备、能力储备和资金储备,提高应急救灾保障能力。加强防灾减灾队伍建设,加大对灾害信息员的业务培训。(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港航局、市气象局)

应急管理。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健全社会应急联动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严格督促落实《台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台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台州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台州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各类应急预案。依托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推进市级有关部门、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和各县(市、区)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互通、共享和整合。。完善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与培训演练体系,提升城乡居民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应急办、市公安局)

气象服务。根据城乡居民最为关注的现实需要,不断丰富基本公共气象服务产品,推进学校、社区、机场、港口、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区和公共场所气象信息多媒体显示系统共享传播,拓宽电视、广播、短信、网站、微博、微信以及“智慧气象”手机APP等发布渠道,扩大气象服务的覆盖面。建成多灾种、多渠道、一键式发布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应用系统延伸到乡镇(街道)。制定台风、暴雨、暴雪等极端天气公众应急防御规则或办法。推进乡镇(街道)气象科普专栏、农村文化礼堂气象科普点建设,提高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知识水平和避险、自救和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专栏9:台州市公共安全性服务五年提升工程

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程

强化食品药品检测基础工程、监测预警工程、风险管控工程、示范提升工程、能力保障工程、社会共治工程等建设,基本建立覆盖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严密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全市累计建成县级食品检测中心6个、村级农业公共服务点200-300个、农贸市场免费开放快检室100家,农贸市场快检体系覆盖率达95%;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评价与分级管理覆盖面达90%以上,餐饮食品评价抽验合格率达到95%以上,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品种电子监管入网率达到100%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程

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严格落实企业的隐患排查、整改、消除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与油气输送管道、矿山、消防、道路交通、建设工程、特种设备、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和综合整治,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暗查暗访、事故查处等各种监管执法检查手段和社会监督加强全方位监管。

防灾减灾网络完善工程

运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增强气象、水文、地质、火灾、海洋等灾害预警监测和防范能力。合理规划建设各类人防(民防)工程,形成防空防灾相结合的民防体制。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提高应急指挥能力。加强消防工作,全面提升城乡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应急处置能力和便民服务水平的消防体系,加快实现城乡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覆盖率达100%,力争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19以内。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协调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市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附件2)。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组织协调、考核评估和督促落实工作。

明确责任分工。分解落实本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目标、保障标准、支出责任、覆盖水平等指标和任务,逐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级有关部门要着重抓好制定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各县(市、区)是行动计划实施的主体和责任主体,要以本行动计划为依据,做好任务和项目清单具体落实工作。

建立综合考评体系。强化激励约束,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运行绩效和均等化实现程度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案,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各县市区政府和市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清单制定与实施情况、基本公共服务提升效果纳入各级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体系。

(二)深化体制改革

建立健全多元供给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快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充分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格局。明确政府的责任范围,制定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服务指导性目录,确立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对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政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大力发展志愿服务和慈善服务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中的补充作用。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利用“互联网+”思维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优化资源配置机制。积极打破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共享的行业壁垒,统筹全市基本公共服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基层公共资源的综合利用,使公共服务更好地向城乡基层末梢延伸。加大农村留守人员、残疾人、老年人、低保家庭等重点人群帮扶和倾斜力度,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提高人口城镇化率,健全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分阶段有序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与当地户籍人口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对事业单位实施分类改革,强化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事业范围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公益属性,加强监督管理,提高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效率。逐步建立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事业单位真正转变为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和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实现对事业单位有效的激励和约束。

(三)完善要素支撑

加强资金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维持“确保全市财政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的原则,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积极争取省财政转移支付,完善市对区转移支付制度,严格规划财政转移支付的管理及使用,不断提高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创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投资体制,放宽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投资的准入限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项目多元化投资、专业化运营管理。

加大用地保障。结合城镇化和人口发展趋势,综合服务半径、服务人口、资源承载等因素,统筹布局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用地,将全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并列入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使用激励机制,深入实施《台州人才新政三十条》,加快推进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养老、助残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和重大人才工程实施,支持台州学院、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等本土高校开设相关学科专业,健全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探索公立与非公立机构在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合作机制,对非公立机构的人才培养、培训和进修给予支持,实施人才对口支持政策,引导人才向基层和贫困地区流动。完善基层人员收入待遇、职称评定等激励政策,提升基层人员能力。推动基层公共服务队伍轮训,继续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计划教师、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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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016~2020年台州市基本公共服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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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保障标准

支出责任

覆盖水平

责任单位

一、公共事业性服务

(一)基本公共教育

1??? ?

免费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

免除学费、杂费、课本费以及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住宿费;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小学650元、初中850元,并逐步提高。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市教育局

2??? ?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义务教育阶段经济困难家庭寄宿生

小学生每人每天4元、初中生每人每天5元,按年在校250天标准,生均分别给予1000/年和1250/年的补助。

县(市、区)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市教育局

3??? ?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

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每生每年1000元,并逐步提高。

县(市、区)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市教育局

4??? ?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在校学生(艺术类非戏曲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免学费。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市教育局

5??? ?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每生每年2000元。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市教育局

6??? ?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每生每年2000元。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市教育局

7??? ?

学前教育资助

低保家庭幼儿、福利机构监护的幼儿、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

每生每年按当地公办三级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100%给予资助,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市教育局

8??? ?

残疾学生教育

适龄残疾儿童、

少年

适龄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无法正常到校就读、但具有基本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送教服务率达到100%;学前三年具有基本入园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园率达到90%以上;有能力接受高中教育的适龄残疾青少年接受高中段教育比例达到85%以上;每年完成助学2000名以上,残疾学生助学率达到100%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适龄残疾人接受“十五年”教育比例(学前、义务教育和高中)达90%

市教育局

9??? ?

残疾人教育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青少年

实现各阶段残疾人教育全免费。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与省财政按比例共同负担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市教育局

(二)基本医疗卫生

10?? ?

全科医生签约服务

城乡居民

提供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全科医生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预约门诊、双向转诊、健康管理和上门服务等。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规范签约服务覆盖50%人口

市卫计委

11?? ?

基本药物制度

城乡居民

提供零差率销售的基本药物,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

市卫计委

12?? ?

居民健康档案

城乡居民

免费为辖区常住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到90%以上,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50%以上

市卫计委

13?? ?

健康教育

城乡居民

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等服务。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

市卫计委

14?? ?

预防接种

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全市常住人口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90%以上

市卫计委

15?? ?

传染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

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相关人群

就诊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发现登记、报告、处理,免费接受传染病防治知识和咨询服务。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传染病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达到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达到100%

市卫计委

16?? ?

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0-6岁儿童

为常住儿童免费建立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体格检查、生长发育监测评价和健康指导。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8.5‰,婴儿死亡率下降到6.8

市卫计委

17?? ?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孕产妇

为常住孕产妇免费建立保健手册,接受孕期保健、5次产前随访、产后访视及健康指导;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和指导孕前优生服务。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9.5/10

市卫计委

18?? ?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65岁及以上老年人

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免费提供登记管理,健康危险因素调查、一般体格检查,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达到70%,并且有完整的健康体检记录

市卫计委

19?? ?

残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区康复

残疾儿童、精神残疾人和“三瘫一截”等成年重度残疾人

将残疾儿童、精神残疾人和“三瘫一截”等成年重度残疾人纳入基层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范围,服务费个人承担部分由当地财政给予80%补助;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建设,推进社区康复站(科、室)规范化建设乡镇(街道)全覆盖,每个康复站(科、室)配备至少1名康复医生,健全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开展残疾筛查,探索建设筛查、诊断、随报、评估一体化的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和数据库。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残疾儿童、精神残疾人和“三瘫一截”等成年重度残疾人纳入基层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范围

市残联、市卫计委

20?? ?

慢性病管理

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

免费享有登记管理、健康指导、定期随访和体格检查服务。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

市卫计委

21?? ?

职业病健康管理

用人单位以及雇员

提供职业危害监督检查服务和宣传教育。

市、县(市、区)政府分级负责

重点覆盖陶瓷、铸造、水泥、木质家具、制鞋、蓄电池、印刷、化工、造纸、制革等行业企业

市卫计委

22?? ?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

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免费提供登记管理、随访和康复指导等服务;对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费用给予全额保障。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在册患者管理率达到95%以上

市卫计委

23?? ?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确诊的常住肺结核患者

提供筛查及推介转诊、入户随访、督导服药、结案评估等服务。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规则服药率达到90%

市卫计委

24?? ?

中医药健康管理

65岁以上老人、0-36个月儿童

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包括中医体质辨别和中医药保健指导,为儿童提供中医调养服务。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50%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50%

市卫计委

25?? ?

艾滋病患者健康管理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

提供流行病学调查、行为干预、转介治疗、督导服药等服务。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率达到90%,抗病毒治疗覆盖率达到85%以上

市卫计委

26?? ?

疾病应急救助

本辖区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患者

无法查明身份的急救费用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补助;身份明确但无法缴费的所拖欠急救费用,通过多渠道解决后仍有缺口的,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补助。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负责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市卫计委

27?? ?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城乡居民

免费提供食源性疾病相关信息、学校卫生、饮用水安全、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相关活动巡查和信息报告等服务。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基层医疗机构比率95%

市卫计委

28?? ?

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

育龄居民

为育龄群众可及、易得、便捷获取免费计生药具提供服务。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免费计生药具获得率达90%

市卫计委

29??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育龄居民

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服务、计划生育相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符合条件的再生育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宣传服务。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免费计划生育技术覆盖率达95%

市卫计委

30??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年满60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妇

奖励标准为每对夫妇每年不低于960元。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市卫计委

31??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子女伤残死亡且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及节育手术并发症三级以上人员

独生子女死亡、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49岁至60岁扶助金每人每月500元,60岁以上每人每月700元。节育手术并发症一、二、三级人员每人每月扶助金分别为600元、400元、200元。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市卫计委

32?? ?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育龄夫妇

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随访及优孕优生优育咨询等服务。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目标人群(含流动人口)覆盖率达80%

市卫计委

(三)基本公共文化体育

33?? ?

公共文化设施开放

城乡居民

公共文化设施和基本服务项目免费。

市、县(市、区)政府分级负责

除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外,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文化场馆全面向社会开放

市文广新局

34?? ?

公益性培训讲座服务

城乡居民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每年举办公益培训讲座不少于12次,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每年举办公益培训不少于6次,公共博物馆、美术馆每年举办公益培训讲座不少于6次。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覆盖所有区、县(市)

市文广新局

35?? ?

公益性流动文化服务

城乡居民

免费提供电影放映、文艺演出、图片展览、图书借阅等流动文化服务;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各配备1台以上流动服务车。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覆盖所有区、县(市)

市文广新局

36?? ?

观看电影

农村居民

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其中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两年)比例不少于1/3;每学期中小学生观看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覆盖所有行政村

市文广新局、台州广电总台

37?? ?

看戏

农村居民为主

每年为每个乡镇(街道)送地方戏曲等文艺演出5场(含)以上;国有剧院每年举办公益性演出不少于12场。

市、县(市、区)政府共同负责

覆盖所有乡镇(街道)

市文广新局

38?? ?

公共图书馆开放

城乡居民

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县(市、区)级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1册以上;人均年新增藏书量不少于0.1册;每年组织送书下乡1万册。

市、县(市、区)政府分级负责

覆盖所有公共图书馆

市文广新局

39?? ?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开放

城乡居民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

市、县(市、区)政府分级负责

覆盖所有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

市文广新局

40?? ?

公共阅读设施服务

城乡居民

市、县(市、区)公共文化设施内免费提供wifi,公共电子阅览室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28小时,免费提供网络信息服务。

市、县(市、区)政府分级负责

覆盖所有区、县(市)

市文广新局

41?? ?

文化遗产参观服务

城乡居民

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参观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实行门票减免(文化遗产日免费参观)。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市文广新局

42?? ?

残疾人文化服务

残疾人

能够收看到有字幕和有手语的电视节目,在公共图书馆得到盲文和有声读物等阅读服务。

市、县(市、区)政府分级负责

覆盖所有区、县(市)

市文广新局、台州广电总台

43?? ?

公益性校外教育服务

未成年人

青少年宫每年面向乡镇(街道)举办流动少年宫活动8场以上、举办公益性假日营(含夏令营、冬令营)10次以上。

市、县(市、区)政府分级负责

覆盖所有区、县(市)

市妇联

44?? ?

体育场馆开放

城乡居民

有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免费项目或有关收费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开放时间不少于省(市、区)规定的最低时限,全民健身日免费开放,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市、县(市、区)政府分级负责

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1平方米。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率达100%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45?? ?

全民健身服务

城乡居民

免费提供健身技能指导、参加健身活动、获取科学健身知识等服务;免费提供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全民健身活动器材。

市、县(市、区)政府分级负责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以上;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并保持在90%以上

市体育局

二、基本民生性服务

(一)基本就业创业

46?? ?

就业服务和管理

有就业需求的劳动年龄人口

免费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和失业登记、人事档案管理等服务。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市人力社保局

47?? ?

创业服务

有创业需求的劳动年龄人口

免费提供创业资讯指导、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创业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服务,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融资服务。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开展就业创业培训3.5万人

市人力社保局

48?? ?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

有培训和就业需求的高校毕业生

为离校二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服务;为有就业需求高校毕业生提供联合招聘服务;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免费基础培训服务网络平台为有就业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市人力社保局

49?? ?

就业援助

零就业家庭和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就业岗位及时服务、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认定、公益性岗位服务,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帮助1.5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实现零就业家庭实现“基数归零、动态归零”

市人力社保局

50?? ?

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

有就业创业、提升岗位技能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

免费向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残疾人等提供适应不同岗位需求的基本职业培训;符合条件的新成长劳动力享有6-12个月的劳动预备制培训;符合条件的人员免费享有职业技能鉴定。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40万人次提供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为39万人次提供技能鉴定

市人力社保局

51?? ?

劳动关系协调

存在劳动关系的就业人员

免费提供劳动关系政策咨询、集体协商促进等服务。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

市人力社保局

52?? ?

劳动保障监察

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就业人员

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执法维权服务。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监察案件结案率达到98%以上

市人力社保局

53??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就业人员

免费享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4%70%以上案件在基层调解组织解决

市人力社保局

54?? ?

12333电话咨询服务

人力社保局的各类服务对象

免费提供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人事制度、人才建设、工资收入分配等方面的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及投诉举报服务,人工服务为5×8小时,自助语音服务为7×24小时。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综合接通率达到80%以上

市人力社保局

55?? ?

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城乡残疾人

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孵化、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训练、求职定导、职业介绍、就业见习、职业技能鉴定、就业失业登记、劳动权益维护等服务。向就业困难者提供支持性就业、辅助性就业等服务。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80%

市人力社保局、市残联

(二)基本社会服务

56?? ?

养老服务体系

老年人口

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城乡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9643”养老服务总体格局。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市民政局

57?? ?

养老床位

需要集中供养的老人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达到40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市民政局

58?? ?

基本养老服务补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

机构养老补贴15000/年,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补贴6000/年,并根据动态机制调整。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市民政局

59?? ?

公共租赁住房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保障面积按国家规定执行,租金水平或租金补贴标准由市、县政府根据市场租金水平和保障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确定。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争取省政府给予资金支持

基本满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房保障需求

市建设局

60?? ?

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城乡危房改造

城镇棚户区改造范围及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家庭

全市改造整治各类棚户区(含旧住宅区、城中村和城镇危房)住房8万套左右;实施农村低保收入标准150%以下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

省政府给予资金补助,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目标家庭覆盖率100%

市建设局

61?? ?

残疾人基本住房保障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对符合优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给予优先保障;优先提供农村危房改造服务。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目标人群覆盖率98%

市建设局

62?? ?

基本殡葬服务

支持国家殡葬政策的家庭

提供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对优抚对象及城乡困难群众在经营性公墓内实施节地生态安葬的,给予一定补助;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4%

市、县(市、区)政府分级负责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市民政局

63?? ?

村、社区法律顾问

城乡居民

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讲、纠纷调解等服务。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争取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实现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市司法局

64?? ?

法律援助

经济困难公民或特殊案件当事人

提供代理律师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市司法局

65?? ?

公证和司法鉴定

符合公证、司法鉴定援助条件当事人

减免公证和司法鉴定费用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市司法局

66?? ?

人民调解

城乡居民

免费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6%以上

市司法局

(三)基本社会保障

67??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

为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管理和服务,为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条件参保人员核定养老金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

用人单位和职工负责、基金支付不足时由上级调剂金和财政负责

基本养老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

市人力社保局

68??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16周岁以上,未参加企业职工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为符合资格条件参保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逐步建立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有序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基础养老金由政府负担,个人缴费部分政府适当补贴

市人力社保局

69??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

机关公务员及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为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管理和服务,对符合领取养老金资格条件的退休人员,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核定养老金并按时足额发放。

用人单位和职工负责、基金支付不足时财政负责

市人力社保局

70?? ?

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和城乡居民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稳定在80%以上,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稳定在70%左右。

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负责、基金支付不足时财政负责

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

市人力社保局

71?? ?

失业保险

职工

支付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及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各项补贴,将失业保险金占最低工资的比例提高到80%

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负责、基金支付不足时由上级调剂金和财政负责

参保人数在116万人以上

市人力社保局

72?? ?

工伤保险

职工

支付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待遇、伤残、护理待遇和工亡待遇等;用人单位支付停工薪期的工资福利及护理待遇、5-6级伤残津贴待遇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用人单位负责、基金支付不足时财政负责

参保人数在235万人以上

市人力社保局

73?? ?

残疾人社会保险参保补贴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当地最低缴费标准给予部分或全部补贴。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县(市、区)政府负责,争取省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目标人群覆盖率98%

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残联

74?? ?

最低生活保障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0%-50%确定。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争取省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市民政局

75?? ?

特困人员供养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50%;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80%。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参照我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执行。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市民政局

76?? ?

自然灾害救助

因自然灾害致使基本生活困难的人员

灾后及时为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临时住所等应急救助。

市、县(市、区)政府分级负责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市民政局

77?? ?

医疗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特困供养人员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各项保险补偿后的个人负担部分,按比例给予救助。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争取省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78?? ?

临时救助

因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或已接受其他社会救助但基本生活仍然困难的家庭

给予每人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倍以下的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特别困难的,可以适当增加,最高不超过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争取省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市民政局

79?? ?

孤儿养育保障

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集中养育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的70%,分散养育标准不低于集中供养的60%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争取省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市民政局

80?? ?

困境儿童分类保障

由于家庭或外界原因而陷入基本生存发展和受保护危机,需要帮助的儿童

对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的保障标准按照分散养育孤儿的标准发放。对贫困家庭的未成年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及重病和罕见病儿童等其他类型的困境儿童的保障视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可参照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的标准发放。

县(市、区)政府负责,争取省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市民政局

81?? ?

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

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提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教育和关爱保护。

县(市、区)政府负责,争取省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市民政局

82??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劳动年龄段残疾人

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30%发放生活补贴。

县(市、区)政府负责,争取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98%

市民政局、市残联

83??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以及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

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额外长期照护支出,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档,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元、250元、125元补贴。对符合条件在机构集中托养的残疾人,可在上述补贴标准基础上分别上浮50%。补贴标准根据护理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县(市、区)政府负责,争取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98%

市民政局、市残联

84?? ?

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

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

支持日间照料机构和专业托养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护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等服务。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争取省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目标人群机构托养、庇护照料服务比例达到80%以上

市残联

85?? ?

残疾人康复服务

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0-6周岁(可扩大至学龄前8周岁)残疾儿童

0-6周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与补贴比例达到100%;有康复需求的7-18周岁困难重度残疾少年享受养育康复服务与补贴比例达到98%以上。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争取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达到90%以上

市残联

86?? ?

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

贫困残疾人

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比率达到85%以上。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争取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85%

市残联

87?? ?

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

困难残疾人

提供家庭地面平整及坡化、房门改造、卫生间改造、厨房改造等无障碍改造全额或部分补贴。

县(市、区)政府负责,争取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90%以上

市残联

88?? ?

抚恤优待

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抚恤补助标准。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争取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市民政局

89?? ?

重点优抚对象集中供养

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且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

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争取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市民政局

90?? ?

退役士兵安置

退役士兵

自主就业的,在领取退役金、一次性经济补助后,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享受扶持就业优惠政策;符合政府安置的,采取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予以安置。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市民政局

三、公益基础性服务

(一)基本公共设施

91?? ?

公共交通

城乡居民

享有安全、通达的交通环境

市、县(市、区)政府分级负责

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4A级以上县比例70%,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13.5%以上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92?? ?

信息安全

城乡居民

享有安全的网络环境

市、县(市、区)政府分级负责

覆盖所有县(市、区)

市委宣传部

93?? ?

饮用水水质保障

城乡居民

水质达标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市、县(市、区)政府分级负责

质达标率达到94%

以上

市卫计委、市水利局、市城管局、

(二)基本环境保护

94?? ?

环境质量

城乡居民

地表水县控以上断面水质好于类比例达到70%,全面消除劣类水体;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达到二级标准要求,AQI优良率92%以上。

市、县(市、区)政府共同负责

覆盖所有县(市、区)

市环保局

95?? ?

污水处理

城乡居民

全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争取省财政适当补贴

覆盖所有县(市、区)

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农办

96?? ?

污染物处理

城乡居民

城乡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农林废弃物、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推进畜禽养殖业转型提升、化肥和农药减量使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争取省财政适当补贴

覆盖所有县(市、区)

市城管局、市农业局、市农办、市环保局

97?? ?

拆违改建

城乡居民

基本实现县(市、区)无违建。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争取省财政适当补贴

覆盖所有县(市、区)

市建设局、市城管局

98?? ?

生态保护与建设

城乡居民

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标准。

市、县(市、区)政府分级负责

省级以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比率达33%以上

市环保局

99?? ?

无障碍环境支持

残疾人、老年人等

为残疾人、老年人等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搭建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提供便利,在公共停车区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推进食品药品添加无障碍识别标识。

市、县(市、区)政府分级负责

覆盖所有县(市、区)

市建设局、市残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

100 ?

固废物处置

城乡居民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覆盖所有县(市、区)

市环保局、市城管局

四、基本公共安全

101 ?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城乡居民

食品药品监督抽检问题处置率达100%;食品风险监测网络体系建设达100%;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级覆盖率达100%

市、县(市、区)共同负责

覆盖全市

市市场监管局

102 ?

社会治安

城乡居民

提供安全的社会环境。

市、县(市、区)政府分级负责

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覆盖率达100%,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100%

市公安局

103 ?

消防安全

城乡居民

提供高效消防服务。

市、县(市、区)政府分级负责

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33以内

市公安消防支队

104 ?

消费安全

城乡居民

维权网络健全,消费者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市、县(市、区)政府分级负责

消费投诉处理率95%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

105 ?

安全生产监管

用人单位以及雇员

提供生产技术援助、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和安全生产监管服务。

市、县(市、区)政府分级负责

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小于0.110

市安监局

106 ?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城乡居民

免费提供安全生产培训,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市、县(市、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按职责负责

每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市安监局

107 ?

防灾减灾

城乡居民

提供防灾减灾服务,形成市、县(市、区)、乡镇、村(社区)四级避灾安置体系,充分保障避灾安置所需。

市、县(市、区)政府分级负责

覆盖所有县(市、区)

市民政局、市气象局

108 ?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城乡居民

免费、及时、准确发布突发事件信息,提供应急避险技术服务、救助服务。

市、县(市、区)政府分级负责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市政府应急办、市气象局

109 ?

气象公共服务

城乡居民

提供适应公众现实需要、种类丰富、准确率高的公共气象服务产品,推进人员密集区和公共场所气象信息多媒体显示系统共享传播。建成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应用系统延伸到乡镇。推进乡镇(街道)气象科普专栏、农村文化礼堂气象科普点建设。

市、县(市、区)政府分级负责

覆盖所有县(市、区)

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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